蔬菜、水果價格應低于市場均價15%,糧油肉禽蛋價格應低于5%以上
從今年至2015年,我省要逐步在各市大中型社區(qū)、中低收入群體相對集中的城區(qū)布點建設平價商店。商店建成后,其蔬菜、水果類銷售價格應低于當?shù)赝愂袌鼍鶅r15%以上,糧、油、肉、禽、蛋以及其他生活必需品價格應低于5%以上。按照要求,已經建立價格調節(jié)基金的地區(qū),直接用于支持平價商店建設的資金規(guī)模不應低于基金總額的15%。
昨日,省物價局公布《進一步推動農副產品平價商店建設的指導意見》。2012-2015年,我省要在城市中的大中型社區(qū)或交通相對便利、中低收入群體相對集中的城區(qū)布點建設平價商店,并逐步實現(xiàn)城鎮(zhèn)居民大中型社區(qū)周圍6平方公里內有1個以上固定或流動平價商店。在此基礎上,平價商店的建設還要向小型社區(qū)和鄉(xiāng)鎮(zhèn)延伸,最終形成覆蓋城鄉(xiāng)的平價商店網絡。
建立平價商店后,當市場價格大幅下跌時,平價商店農副產品的收購價格原則上應高于市場平均收購價格,銷售價格原則上不高于市場平均銷售價格,并保持基本穩(wěn)定。
按照要求,已經建立價格調節(jié)基金的地區(qū),原則上用于扶持農副產品生產流通的資金規(guī)模不應低于基金總額的1/3,其中直接用于支持平價商店建設的資金規(guī)模原則上不應低于基金總額的15%。對平價商店經營主體承租經營場所的,可給予適當?shù)淖饨鹧a貼;對平價商店經營主體貸款自購經營場所的,可給予適當?shù)馁J款貼息。
除給予資金補貼外,我省還將設法減免平價商店的各項收費。其中,對一部分農貿市場、超市或其中的平價銷售區(qū)域的市場收費按照“保本微利”的原則核定收費標準。通過清理高額經營權承包費或者提供政府補貼,推動市場主體降低攤位費標準。清理整頓各項行政事業(yè)性收費、社團收費,取消不合理的收費項目。對單純經營平價農副產品的平價商店,用電、用氣、用熱、用水價格將實行與工業(yè)同價,并單獨裝表計量。
來源:山西新聞網 山西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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