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建委等部門聯合出臺了《關于加強中心城區(qū)夜間施工管理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在蓉各建設、監(jiān)理、施工和建筑垃圾運輸單位嚴格建筑工地夜間施工管理,禁止夜間土方挖運擾民。
《通知》提出,為嚴格建筑工地夜間施工管理,禁止夜間土方挖運擾民現象,進一步規(guī)范運渣車運輸行為,有效杜絕運渣車違規(guī)現象的發(fā)生,凡本市中心城區(qū)(錦江區(qū)、青羊區(qū)、金牛區(qū)、成華區(qū)、武侯區(qū)和高新區(qū))框架、框剪等結構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在基礎施工中,存在有大體積混凝土基礎需連續(xù)澆筑施工的項目,或因施工技術原因,為保證工程質量安全,施工時間確需超過當日22時施工的項目,方可辦理《夜間施工許可證》,在規(guī)定時間內進行夜間施工作業(yè),施工時現場禁止大聲喧嘩和場內車輛鳴笛(各類搶險應急工程施工除外)。
與此同時,中心城區(qū)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qū)域內的在建項目,土方挖運工作一律在白天進行;由運輸單位向該工程所在地城管部門、交管部門申請辦理《建筑垃圾運輸通行證》,取得相關手續(xù)后,嚴格按照交管部門指定的線路、時間通行,嚴禁在高峰時段(7∶00-9∶00;17∶00-21∶00)進行運輸。同時建設單位、施工單位要加強管理,與在市城市管理部門建筑垃圾運輸資格登記目錄內的單位簽訂渣土運輸合同,《建筑垃圾運輸通行證》應隨車攜帶,實行集裝箱式全密閉運輸,確保運輸途中不冒頂、不灑漏,車身、車輪不帶泥。
《通知》明確,對發(fā)生夜間挖運土方擾民被查實的項目,違反通行規(guī)定的運渣車輛,市建委、市城管局、市交管局將按照相關法律法規(guī)對建設、施工、運輸單位及工程項目經理、駕駛員給予行政處罰,實施不良行為扣分,并視情節(jié)處以停工整改、市場禁入;對屢禁不止、嚴重擾民的項目,處罰期間暫停其主體施工許可、房屋竣工備案、《建筑垃圾運輸通行證》的申請受理和運輸單位建筑垃圾運輸資格。
來源:成都日報
版權及免責聲明:凡本網所屬版權作品,轉載時須獲得授權并注明來源“中國產業(yè)經濟信息網”,違者本網將保留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的權力。凡轉載文章,不代表本網觀點和立場。版權事宜請聯系:010-65363056。
延伸閱讀
版權所有:中國產業(yè)經濟信息網京ICP備11041399號-2京公網安備110105020035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