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規(guī)定,具備條件的應屆高中畢業(yè)生將申報照顧政策有關的證書、證明及本人簽名的《誠信承諾書》上交所在學校,由學校集中報縣(市、區(qū))招考辦初審;往屆高中畢業(yè)生和社會考生攜帶相關的證書、證明、《誠信承諾書》直接到縣(市、區(qū))招考辦申報和初審。考生同時具備幾項照顧條件的,只能選擇一項進行申報,不得重復申報。
初審合格后的考生上報市(行署)招考辦進行復審,復審合格后上報省招考辦。申報考生將在就讀學校、市級招考辦和省招考辦進行三級公示。
我省今年對高考照顧政策作出了一定調(diào)整,取消了部分加分項目,削減了部分加分項目的加分幅度,一些競賽獲獎項目不再具備高校招生保送資格。其中,今年起適用新的高考少數(shù)民族加分政策。
來源:哈爾濱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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