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汽車以舊換新補貼實施細則》公布,財政部將1.5億元啟動資金下達我省,一系列實質舉措加速我省汽車以舊換新政策落地見效。記者從7日在福州舉行的“全閩樂購·煥新生活”福建省汽車以舊換新宣傳推廣活動上獲悉,省市財政將對中央資金進行1∶1配套,預計全省支持汽車以舊換新的資金規(guī)模將超4億元。
根據(jù)《細則》,自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間,消費者報廢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燃油乘用車(以下簡稱“報廢舊燃油車”)或2018年4月30日前注冊登記的新能源乘用車,并購置符合要求的新能源乘用車新車的,可申請1萬元/輛補貼;報廢舊燃油車并購買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車新車的,可申請7000元/輛補貼。
其中,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燃油乘用車,即2011年6月30日前(含當日)注冊登記的汽油乘用車、2013年6月30日前(含當日)注冊登記的柴油乘用車和其他燃料類型乘用車。進口汽車參照執(zhí)行。
消費者只需要登錄全國統(tǒng)一的汽車以舊換新信息服務平臺,或微信、支付寶、抖音、云閃付上的“汽車以舊換新”小程序,就可以線上填報資料,申請補貼。必須注意的是,申請汽車以舊換新補貼的對象須為個人消費者。報廢舊車的消費者,須與購買新車的消費者為同一人。
省商務廳相關負責人表示,推動消費品以舊換新既利當前,更利長遠。下一步將結合“消費促進年”活動,繼續(xù)按照“中央支持一點、省級獎勵一點、地方拿出一點、平臺補貼一點、企業(yè)讓利一點”的原則,持續(xù)推動汽車換“能”、家電換“智”、家裝廚衛(wèi)“煥新”,深度激發(fā)消費潛能。(記者 鄭璜)
轉自:福建日報
【版權及免責聲明】凡本網(wǎng)所屬版權作品,轉載時須獲得授權并注明來源“中國產(chǎn)業(yè)經(jīng)濟信息網(wǎng)”,違者本網(wǎng)將保留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的權力。凡轉載文章及企業(yè)宣傳資訊,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本網(wǎng)觀點和立場。版權事宜請聯(lián)系:010-65363056。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