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是深化農村改革的一項重點任務,也是實施鄉(xiāng)村振興戰(zhàn)略的重要制度支撐。從2015年推進至今,這項改革給農民帶來哪些收益?農村集體經濟得到怎樣發(fā)展?下一步改革又將有什么大動作?記者日前對此進行了采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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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深化農村改革的緊迫任務
據農業(yè)部調查,我國農村集體資產總量規(guī)模龐大,目前賬面資產總額3.1萬億元,村均555.4萬元。其中東部地區(qū)資產總額2.36萬億元,占資產總額的76.1%。
農業(yè)部農村經濟體制與經營管理司有關負責人表示,這些資產如果不盤活整合,就難以發(fā)揮應有的作用,必須推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探索農村集體經濟有效實現形式和完善集體資產的治理體系,讓農民分享改革發(fā)展的成果。
為探索改革路徑,積累改革經驗,2014年黨中央、國務院審議通過了農村集體資產股份權能改革試點方案,2015年確定在全國29個縣、市、區(qū)開展試點,到2017年底結束。2017年,農業(yè)部聯合中央農辦又確定了100個縣、市、區(qū)為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試點單位,試點周期兩年。
通過改革盤活農村集體資產、提高農村各類資源要素配置和利用效率,增加了農民財產性收入。從各地實踐看,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給集體和農民帶來了實實在在的好處,形成了既體現集體優(yōu)越性又調動個人積極性的農村集體經濟實現形式和運行機制。
目前,全國已有6.7萬村和6萬個組完成了改革,量化集體資產8528億元,累計股金分紅2840億元。
深化農村集體產權改革有五“招”
河南濟源市王屋鎮(zhèn)柏木洼村,在改革中清查出集體賬面資產2000多萬元。村黨支部書記張樹杰說,當了幾十年村支書,村里究竟有多少資產、歸誰所有,誰也說不清。通過這次改革,終于知道村里有多少錢、多少地、多少房子了。
對村集體資產開展清產核資,正是改革的基礎性工作。通過清產核資摸清了集體家底,明確了產權歸屬,有效防止了集體資產被平調、侵占。
除了清產核資,改革還在以下幾方面發(fā)力:
確認成員身份——各村組大都建立了成員名冊,并在縣鄉(xiāng)主管部門備案,有些還納入農村集體資產監(jiān)管平臺。通過確認成員身份,厘清了集體成員邊界,集體成員與社區(qū)內其他居民之間的權利關系進一步明晰。
發(fā)展股份合作——各試點縣因地制宜、分類施策,有序推進經營性資產股份合作制改革,將資產以股份或者份額形式量化到本集體成員,盤活了集體資產。
建立健全集體經濟組織——各試點縣均指導改革后的村(組)成立新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理清了集體經濟組織與村民委員會的職能關系,規(guī)范了集體資產財務管理,創(chuàng)新了鄉(xiāng)村治理機制。
賦予集體資產股份權能——各地積極開展占有權、收益權試點,有條件開展有償退出權、繼承權試點;慎重開展抵押權、擔保權試點。通過完善股權權能,一定程度上解決了農民融資難問題。
改革試點擴編力爭2021年底基本完成
今年,這項改革的試點從129個擴大到300個。同時,還將選擇50個改革基礎較好的地市和個別省開展整省整市試點,并鼓勵地方結合實際擴大改革覆蓋面,力爭到2021年底基本完成改革。
目前,各地試點正在全面開展農村集體資產清產核資。根據中央要求,這項工作從2017年開始、到2019年底要基本完成。為確保按期“交卷”,今年一季度農業(yè)部等有關部門將召開清產核資工作推進會,全面動員部署。
在發(fā)展壯大新型集體經濟方面,農業(yè)部將繼續(xù)指導各地探索完善農村集體產權權能,促進農村各類要素有序流轉;抓緊出臺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登記的指導性文件,指導各地開展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登記賦碼工作。
在健全完善法律政策方面,有關部門正在研究擬定支持改革的稅收、財政、金融、用地等方面的配套政策;清理廢除各種阻礙農村集體經濟發(fā)展的不合理規(guī)定;啟動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立法調研和條文草擬工作。
農業(yè)部副部長葉貞琴表示,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已明確了時間表和路線圖,各級農業(yè)部門要通過改革探索集體經濟發(fā)展路徑,發(fā)揮好集體經濟組織在管理集體資產、開發(fā)集體資源、發(fā)展集體經濟、服務集體成員等方面的功能作用。(記者 董峻)
轉自: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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