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建筑修繕好之后盡量對公眾開放,江蘇一直是這樣要求、這樣做的,如果變成私人會所只給少數人使用,有悖于文物的公共資源屬性。”南京博物院院長龔良對記者說,“當然有些文物建筑的產權屬于企業(yè)、個人和其他機構的,這類還是要尊重物權法,所以此次《導則》里用的詞是‘鼓勵’,以便更好地加強對文物的保護利用。”
在龔良看來,《導則》適應中國經濟社會發(fā)展進入新階段后對文物保護利用提出的新要求。長期以來,我國文物保護的總原則更強調“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因為公益性的利用往往需要資金,因此限于經濟水平對文物建筑只能修繕為主,先保護起來再說。但是三四年前,國家文物局對于文物建筑的展示也開始補助,這就具有風向標意義。
在江蘇,國有文物建筑的保護和利用被納入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并且鼓勵保持其原有的使用功能,而不是都做成博物館。例如南京原國民政府外交部現在是省人大辦公樓、新街口某銀行沿用了民國時交通銀行南京分行舊址,這都是通過保存功能而留存城市記憶的好辦法。有些現在由政府部門或企業(yè)使用的文物建筑,可以采用節(jié)假日對公眾開放的方式服務社會,讓更多的人走近文物、了解文物。
攝影師馮方宇近年拍攝了數百座南京民國建筑,同時也吃了很多閉門羹:“有些文物建筑是機關、大院或私人住宅,不太可能像國有文物那樣對公眾毫無保留地敞開大門,因此出臺一些配套措施提高開放的積極性會有助于把《導則》落實得更好。”在他看來,展示什么是一個比展示本身更重要的問題,他見過太多破敗的空關文物:“如果沒有內容,一個空房子基本不值得看。”
持同樣觀點的,還有知名設計師陳衛(wèi)新。“建筑的根本意義在于使用,并在使用中體現美感,而使用得好,對提高建筑的知名度和保護意識極有幫助。”陳衛(wèi)新的工作室在南京南捕廳一帶的美大紙行做了14場與紙有關的活動,使這個一般不可移動文物的知名度超過了很多文保單位。如今,他正在籌備一個民國地圖展,其中包括孫中山參與設計的鐵路全圖,地點就在民國時期的荷蘭大使館。“之前那里修繕好了空關,發(fā)揮不了作用,而我們希望通過各種文化活動,激活它,賦予它新的功能。”陳衛(wèi)新說,“參觀是免費的,但是要預約,我們希望它對喜歡的人開放,讓服務更精準,環(huán)境更優(yōu)雅安靜,而不是變成一個群眾性的娛樂場所。”王宏偉返回光明網首頁
轉自:新華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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